丈夫不聽勸酒駕 妻子“大義滅親”
2025-03-14 17:17:44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穎 | 作者:谷子 | 點擊量:7096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谷子)“喂,110嗎?我舉報我丈夫酒駕!”3月14日,吉首市公安局交巡警三中隊接到一起特殊的舉報,一名女子舉報自己的丈夫酒后駕車。該女子表示,丈夫在午餐時飲酒,之后不顧勸阻執(zhí)意騎電動車外出,她深感擔憂,為避免發(fā)生交通事故,故向交警求助。
接到舉報后,交巡警三中隊立即開展調查工作,鎖定該車動態(tài),最后在某小區(qū)內找到被舉報的涉嫌酒駕的其丈夫石某,并對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,結果顯示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1mg/100ml,屬于酒后駕駛非機動車。
在詢問過程中,石某承認自己喝了酒,并表示一定會汲取這次教訓,今后絕不再犯。
吉首交警提醒,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,酒后至少24小時內不要開車。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。希望廣大司乘引以為戒,繃緊安全這根弦,切勿心存僥幸,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的安全與秩序。
責編:李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